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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医药” 提案有哪些?

录入时间:2025-03-19 13:41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医药方面提案聚焦创新药、中药、集采、辅料创新、仿制药上市监管……


1、创新药保护和研发

国产创新药的保护周期进一步延长: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朱同玉建议,将目前现有对国产创新药的保护周期从三至五年进一步延长,否则企业的研发成本难以收回,这会严重影响国产创新药的发展。中国的药品定价也受到了很多方面的影响,

朱同玉委员建议,需要加强对国产创新药的保护,以确保其研发成本的回收。朱同玉委员表示,医药集采是降费利器,相关部门应研究如何把节约下来的钱变成“创新引擎”,投入到创新药的研发中。



加大儿童罕见病药物研发生产力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院长李秋代表建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延长儿童药品专利保护期的法规,给予或延长相关创新药品的市场独占期。

在加大财政专项投入和给予税收和价格优惠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药品审评审批,缩短新药上市时间。此外,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鼓励相关机构与企业参与国际研发项目,引进先进技术。

创新药医保国谈定价机制改革有一定政策倾斜: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威东建议深化创新药医保国谈定价机制改革“要对‘真创新’有一定政策倾斜。

王威东代表建议,深化创新药医保国谈定价机制改革,加强医药产品经济性评价机构能力建设,积极支持高水平创新药获得合理回报,在一定期限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让企业收回研发成本,夯实可持续发展“支撑力”。


加快创新产品的临床应用: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席科学官朱涛建议,优化市场准入等相关流程,加快创新产品的临床应用。

“创新产品获批上市后,要进入公立医院实现临床应用,还需经过较为复杂的招标采购流程。而且大部分公立医院每年只有一次招标机会,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年。”



2、中药

中药经典名方更要“焕新”:康缘药业董事长肖伟将其建议聚焦在了中药经典名方领域。在肖伟看来,为适应现代医疗需求,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不但需要“唤醒”更需要“焕新”。

“经典名方临床应用方面的‘焕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经典名方新药的临床定位;第二是经典名方新药慢病防治独特作用;第三是经典名方新药的临床培育。”肖伟接受财联社报道时表示。


配方颗粒: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提出“关于促进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卢庆国代表建议,一方面,允许按照统一标准生产的配方颗粒在企业间流通,以便各生产企业能够采购符合标准的同类产品进行配伍。

另一方面,可设立专项支持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在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同时,加强对药渣中有效成分的研究、开发与利用,实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也能降低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成本,增强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中药资源保护和管理:河北省唐山市中医医院院长张军聚焦中药产业发展,提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建议,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张军建议,要加强中药资源的调查与监测工作,掌握中药资源的分布、储量和动态变化情况,加强中药市场供求大数据统计,确保数据及时、真实;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药资源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规范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加强中药材原材料种植、养殖合理规划,加强对过度、非法采猎行为的监管约束;要加大对中药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中药资源保护意识,多渠道全方位科普中药资源保护知识,正向科学宣传中医药知识;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等级及中药原材料保护措施,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手段,提高中成药出口及世界市场占有率。


规范中药饮片管理:通用技术中国医药所属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樊振提出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管理。

樊振代表建议,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制定和完善中药材种子种苗、种植技术、采收加工等标准规范,推广绿色生态种植技术,推进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大中药材资源保护力度,建立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区,促进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

针对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樊振代表建议,规范中药饮片管理,加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管理,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推广传统炮制技术和现代炮制技术相结合,提高饮片质量;加强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建立健全中药饮片流通追溯体系;完善中药饮片抽检细则,对中药饮片的生产、批发及使用等整个供应链进行监督和约束。


此外,加强中药监管能力建设,创新中药监管方式方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中药监管效率和水平。



3、药品集采

生物制药集采:企业华兰生物董事长安康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议优化生物制药集采制度建设,支持生物制药企业高质量发展。

安康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更重视创新药的发展,我们生物制药企业也会加快研发投入,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新药研发,我们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致力于开发用于治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危及人类生命或健康的重大疾病的药物,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药品,为民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中药集采: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带来“关于规范中药集采带量模式并优化采购分配机制的建议”

卢庆国代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中药集采政策时,明确规定中标价格与采购量之间的对应关系,确保低价中标药品能够获得充足的采购量,实现规模效益并促进成本效益的提升。

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药材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采购量和价格,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此外,为进一步降低治疗费用和医保费用,要求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等优先采购同组内日均费用最低的集采中标药品,提高集采药品的实际使用率,更全面地体现集采政策在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方面的积极作用。



4、药用原辅料创新

通用技术中国医药所属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樊振关注药用原辅料创新问题。他建议,制剂生产企业、药用原辅料生产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项目,聚力解决国产药用原辅料在高端制剂应用中的技术难题,尽快实现在高端药用原辅料领域对进口产品的替代。



5、仿制药上市后监管

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松蹊关注仿制药监管。他建议,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推进药品再评价工作,尤其是进入医保集采的药品。同时,丰富医保药品种类的选择,在医院同时提供原研药和仿制药,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视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药品。



6、专利


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代表提交的建议: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仍需完善。根据现行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在专利补偿期内,由于制造行为被认定为侵权行为,致使国内医药企业不得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在内的专利产品,阻碍了中国制药企业将药品出口至那些无专利保护或专利保护已终止的其他国家。

对此,陈保华代表有三点建议: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增设第四款“出口豁免”例外规定,即:在药品专利权延长期内,以出口为目的或最终以出口为目的的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其二,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不应该将权利事实扩展到中国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应该限制以出口为目的的正当商业行为,不应该损害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

其三,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上述“出口豁免”例外规定,既不违背中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立法本意,也不会影响专利权人在中国的权益实现,并且也不违反其他国际条约中应遵循的规则,同时还能引导和保障我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



7、提升国际竞争力


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围绕如何提升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建言献策。

在丁列明委员看来,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迅速,正从“跟跑者”向“领跑者”加速迈进,特别是在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细胞与基因疗法等前沿领域,一批优秀的本土企业正在快速崛起,并逐步参与全球竞争。

他建议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效应”;以龙头企业培育为核心,激活产业集群“磁场效应”;以创新生态构建为抓手,发挥产业创新“协同效应”。